放大圖片
■前屋宇署署長蔡宇略(左)就寓所滲水被票控罰款1,750元,昨不服提出上訴。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前屋宇署署長蔡宇略因家中工人房廁所滲水,影響樓下住戶而以「妨擾事故通知」票控,早前於裁判法院被判罪成,罰款1,750元。他不服定罪,昨日到高院提出上訴,法官韋毅志聽取陳詞後,押後宣判。蔡的代表大律師鄧樂勤指,如上訴人沒有修好地台,漏水情況會一直持續,但當其樓上單位裝修好後,情況卻離奇地有所改善。
現年72歲的上訴人蔡宇略,因太子道西加多利大廈的寓所單位滲水,去年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妨擾事故通知」票控罪成兼罰款。他昨日到庭旁聽,在離開法庭時,仍然向傳媒強調其單位樓上的裝修工程完結後便「冇漏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