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付市民對房屋的龐大需求及穩定樓宇價格,行政長官於去年發表的施政報告中公布,未來十年,每年平均須提供可興建約二萬個私人住宅單位的土地,以確保物業市場得到平穩發展,並引入了增加土地供應的措施。因此,政府需要在一段時間之內,累積一定數量的土地儲備,務求穩定住宅物業市場的土地供應。要有效維持中小型住宅單位價格的穩定性,必須為該類住宅樓宇發展提供穩定及足夠的土地供應。
政府新思維增用地彈性
現時,香港的土地供應來源主要包括:政府出售的土地、私人發展商提出的土地契約修訂和土地交換、無須補地價的私人重建項目,以及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及市區重建局的土地招標項目等。其中,政府出售土地是主要提供穩定土地資源的源頭。因此,政府為維持穩定、持續的供應及累積足夠土地儲備,已定出計劃多項開拓土地資源的措施,以支持每年提供二萬個私人住宅單位的目標。行政長官在二零一一至二零一二年度施政報告中已宣布計劃下列六項措施以開拓土地資源,包括:
1. 透過規劃及重建大約六十公頃工業用地作非工業用途,其中半數可作房屋發展;
2. 在維港以外進行適度填海(正由土木工程拓展署進行諮詢);
3. 考慮利用岩洞重置現有公共設施,從而騰出原址作房屋和其他用途;
4. 檢討綠化地帶,將新界沒有植被、荒廢或已平整的綠化土地改變作房屋發展用途;
5. 檢討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的土地,把長期被預留而卻沒有明確發展計劃的土地改變用途;以及
6. 研究把約一百五十公頃位於北區和元朗主要用作工業用途或臨時倉庫的農地作房屋發展用途。
長遠而言,政府透過推行上述措施,應該可以確保每年供應足夠的土地供興建總共平均約4萬個各類公營及私營住宅單位。新開拓土地亦會成為政府土地儲備,配合未來人口增長及發展的土地需求。 ■香港測量師學會產業測量組理事 義務司庫及編輯委員會委員 區成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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