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個小區的保安潘立辭職後,利用對小區的熟悉程度,大肆入室盜竊。行竊過程中,潘立發現一房屋屋主長期不在家,便將此當做了賊窩。記者從北京朝陽法院獲悉,潘立因犯有盜竊罪日前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半,罰金人民幣1.2萬。潘立沒有提起上訴。
被告人潘立是貴州人,2009年9月來到北京。至2011年7月被抓,潘立在朝陽「炫特區」小區先後鑽窗入室盜竊10餘次,其中得手6起。所盜物品都是價值較高的數碼產品,如蘋果電腦、蘋果手機、數碼相機、平板電腦等。據潘立交代,他以前曾在「炫特區」做過幾個月的保安,因為被拖欠工資而辭職。此後因外婆病了需要用錢,他便回到曾經工作過的「炫特區」,利用對小區的熟悉度行竊。
在行竊過程中,潘立發現一戶人家長期無人居住。潘立便在這裡落了戶。他晚上出門行竊,白天就在家中睡覺,還將偷來的東西都搬到了這裡。
去年6月的一天,戶主王女士(化名)回到炫特區的家中,見屋內竟有人居住的痕跡,趕緊向警方報案。後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潘立被抓獲歸案。 ■《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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