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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左二)再指出,特區政府有責任著手解決「雙非」問題。香港文匯報記者曾慶威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雙非」孕婦湧港產子問題刻不容緩。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再指出,特區政府有責任著手解決「雙非」問題,坦言自己對當局的行政措施是否有效存有疑問,故認為特區政府應設下3個月的期限,其後要詳細檢討行政措施作用。
就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訪京,與港澳辦法律司司長會面,討論「雙非」孕婦來港產子問題,范徐麗泰昨日出席中聯辦新春酒會時回應說,大家溝通交流是好事。而被問到港府推行的行政措施能否發揮效用時,她則認為,特區政府有責任與中央解決問題,提出政府應設下3個月的期限,以檢討實際效用,並反問「行政措施是否已經開始推行」,否則任何期限均無意義。
吳康民:「毋須事事釋法」
原全國人大代表吳康民在同一場合被問及有關問題時指,自己並無深入研究有關問題,但按照《基本法》24條指,除了在香港出生嬰兒可擁有居港權外,其中並無明確提及其父母是否永久居民,但認為倘要修改《基本法》,需通過全國人大2/3支持,可能性不大,而特區政府有權在香港採取行政措施限制,訂立條例限制內地的邊防,以確保不會有大量人口湧港,寄語香港社會「毋須事事釋法」,亦相信行政措施較釋法更好。
就「雙非」孕婦問題應否進行釋法,特首參選人梁振英則重申,釋法一直是處理這一問題的一個選項,但個人看來,採用行政措施處理,能夠比較早、亦比較容易見到成效。
另外,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揚言,《基本法》的條文已寫得十分清楚,故不贊成透過釋法去「扭曲」條文內容,並稱倘有關條文不適用於目前環境,最理想方法就是修改《基本法》。在短期措施方面,她稱特區政府必須透過行政手段,設法禁止「雙非」孕婦來港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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