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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漢清訪京希望將九三年中英聯合聯絡小組協議文件解封。香港文匯報記者 劉凝哲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凝哲、葛沖 北京報道)正在北京的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資深大律師胡漢清,與國務院港澳辦法律司司長黃柳權會面,討論「雙非」孕婦來港產子的問題。胡漢清在會後表示,此行是希望爭取解封中英聯合聯絡小組有關居留權的協議文本,以確認《基本法》的立法原意,是只有當父母至少其中一人為港人時,在港出生的子女才可擁有居港權。他透露,港澳辦官員在會面中只是聽取意見,並未當場表態。
晤港澳辦官員求看文件
胡漢清表示,解封一事已經拖著好多年,此行是想追一追解封一事。他說,1990年《基本法》頒布後,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仍在討論《中英聯合聲明》的細節,其中有關居留權的協議在1993年達成。
胡漢清在會面中向港澳辦官員表示,想看一看1993年中英聯絡小組的文件。他認為,港澳辦和特區政府應該都有相關文件,而且事實上相關內容應該已經解封,因為1999年「吳嘉玲案」中,代表香港政府的大律師出示根據中英聯合聯絡小組協議編制的有關《基本法》居港權小冊子給法官看以證明立法原意時,相關內容應已經解封才可以拿得出來的。
將赴英促交代立法原意
胡漢清認為,希望將1993年中英聯合聯絡小組有關條款的起草文件解封,從而確認《基本法》廿四條的立法原意,是父或母一方是香港居民,來港所生的子女才有居港權。他說,過幾天還會去英國,查找相關報告,並希望英國政府也能講清楚小冊子裡的內容就是立法原意。
胡漢清早前曾向媒體表示,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的協議,在法律上的效力就如《基本法》的基本方針政策,只要有關文件解封,便可成為呈上法庭的重要證據,政府可馬上採取行政措施,停止向「雙非」子女提供居港權。
此外,胡漢清又批評,特區政府現時限制內地孕婦來港的行政措施不合規格,亦可能會面對司法覆核挑戰,建議當局向所有來港的內地孕婦發出書面通知,講明來港產子,子女不一定可獲得居港權。
胡漢清指,現時一些在香港做事的內地女性,屬於專業人士。如果她們因有身孕而被拒入境並因此提出司法覆核,也都有很大可能贏得官司。
胡漢清今日會約見外交部港澳台司官員,繼續商討事件。
保安局:按莊案判決處理申請
就胡漢清對現行行政措施的批評,特區保安局昨晚回應指,特區終審法院在莊豐源一案裁定,根據《基本法》第24條,在香港特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無論父母的居留身份,均屬香港永久性居民。有關判決已在入境條例反映,入境處是依法處理居留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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