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黃健靈被控行為失當及偽造賬目等4罪續審。資料圖片
香港大學醫學院外科學系前系主任黃健靈,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偽造賬目等4罪昨續審,黃健靈繼續接受控方盤問,繼早前透露曾向2名法官索取意見後,昨再透露多3個名字,包括已退休的副刑事檢控專員李定國等,當中有人提供意見稱可酌情不報警。
指基金不屬港大管理
黃健靈昨在庭上表示「醫療技能發展中心」(SDC)屬其設立的基金(Trust fund),並不由香港大學管理,而基金會全力支持中心的發展及需要,但不會提供資金予中心。黃續指其前下屬陳秀紅只盜取了基金的款項,與港大沒有關係,因此他認為不用向港大匯報事件。
退休檢控專員李定國畀意見
黃健靈曾就事件向法律界朋友諮詢意見,昨再透露3位友人名字,分別是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已退休的副刑事檢控專員李定國、貝克.麥堅時(Baker & Mckenzie)律師事務所的李金鴻律師,及黃江森林輝德律師事務所的陳昌浩律師。
黃指曾向他們提及基金、中心、陳秀紅虧空公款等事,並向他們問及應如何處理。他表示有意見指他作為唯一基金信託人,且有關款項已歸還,他可酌情處理是否報案。另黃昨亦在庭上自揭自1975年回港任職港大教授,月薪7千元,後來間中會到瑪麗醫院幫手,月薪跳至約30萬元;又謂他會擺放較多時間看顧病人,而學院工作佔其工作比例較少。案件今續。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