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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委會主席黃宜弘(右二)建議,水務署主動尋求各政府部門協助防止和遏止非法偷水活動。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國權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謝雅寶) 因水錶失準或被偷取而未能入賬的食水,2010年多達3,494萬立方米,審計報告估計該年港府庫房少收約1.6億元水費。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向立法會提交聆訊報告,披露在2008年至2010年間,因非法偷水而定罪的個案增52%,更有大廈法團3次因非法接駁喉管作沖廁之用被定罪,須繳交逾17.7萬元水費及罰款。委員會對水務署未有優先處理水錶失準和偷水問題感到震驚,又不滿該署未有尋求其他部門協助,遏止偷水行為,建議署方若有需要可調高罰則,加強阻嚇力。
帳委會報告揭露,在2008年至2010年期間,非法偷水定罪個案由60宗增至91宗,增幅達52%;有9宗偷水案件發生在政府工地;而食環署街市的非法偷水定罪個案亦由4宗飆升至18宗,增幅高達3.5倍,更有檔主屢次偷水。帳委會批評,水務署對「偷水賊」採取執法行動時,只依循既定做法和程序,並無主動處理偷水問題,亦未有設法解決執法問題。
駁食水管沖廁重罰4萬8千
另外,在2008年至2010年期間,涉及住宅物業非法偷水作沖廁用途而被定罪的個案共有48宗。當中有個案在2008年至2011年期間,因屋苑的沖廁系統損壞,管理處在等待維修期間,違例接駁喉管,偷取食水供兩幢樓宇沖廁,甚至3度被定罪,合共被罰款48,000元,並須補繳129,274元水費。去年12月14日,有關住宅物業才拆除違例接駁的喉管。
水務署署長馬利德表示,涉事的大廈法團於去年12月23日已獲准申請臨時沖廁供水,而永久沖廁供水系統的建造工程預計今年2月底開展。他續稱,為避免類似事件重演,署方考慮將海水供應網絡伸延,以及將「大廈優質食水認可計劃」的涵蓋範圍擴展至沖廁系統,協助住宅物業的管理處妥善保養沖廁系統,減低損壞機會,遏止偷水沖廁活動。
帳委會建議,水署主動尋求各政府部門協助防止和遏止非法偷水活動,而署方人員亦應盡快跟進和處理工地的臨時供水申請。面對住宅物業非法偷水沖廁,應採取有效措施,令用戶可從適當渠道和來源獲得供水。帳委會稱,若有需要,該署可諮詢律政司意見,檢討罰則,增強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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