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及烏坎事件,周瑞金認為,1987年中共十三大就提出建立「社會協商對話制度」,「重大情況讓人民知道、重大問題經人民討論」的政治主張。期間有進有退,幾經蹉跎,到去年歲末,在廣東省處置烏坎事件中露出曙光,取得重要突破。
對待民聲應「化敵為友」
周瑞金認為,民間「自組織」力量是基層民眾利益表達的代言人,政府面對表達利益訴求的民眾,需要變「對手關係」為「夥伴關係」。政府要學會包容他們,團結他們,與他們合作,同時也要勇於用法律來約束和規範他們。比如用村委會組織法來規範,通過村委會的依法重新選舉程序,推出合法的、穩定的代言人。
周瑞金認為,目前體制弊端主要表現在政府太強、社會太弱、市場扭曲。廣東在深化改革中已經在約束政府、壯大社會、回歸市場方面,發揮先行先試的作用,正在闖出新路,值得全國借鑒。
周瑞金還提出,下一步改革需要頂層設計,也需要頂層的包容,鼓勵地方大膽實踐,尊重地方的首創精神是一個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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