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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為了穩定日益高漲的樓價,政府引入額外印花稅措施。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透露,2010年11月20日至2012年1月底,共有98宗住宅物業交易被徵收「額外印花稅」,涉及稅額約2,960萬元。而俗稱「摸貨」的確認人轉售,每月平均宗數較推出該措施前大幅下跌75%,有效遏抑短期炒賣活動,故當局現階段並沒有計劃檢討有關措施。
鄭汝樺昨日以書面回覆立法會地產建造界議員石禮謙提問時表示,政府一直密切監察私人住宅物業市場發展,並對資產市場泡沫風險保持警惕。自2010年開始,當局一直循4個方向,以及透過長、中、短期措施作出應對:增加土地供應、推出「額外印花稅」等,以遏抑物業投機、確保物業市場透明度,以及防止按揭信貸過度擴張,以確保物業市場健康平穩發展。
98宗須徵稅 10宗錄虧損
她續說,「額外印花稅」適用於2010年11月20日或以後取得,並在取得後24個月或以內處置的住宅物業。該措施由2010年11月20日推出後,截至2012年1月底,共有98宗住宅物業交易被徵收「額外印花稅」。其中,10宗處置價格較取得價格低,即錄得虧損。
據相關條文 豁免200宗
同時,在這段時間內,稅務局印花稅署根據《印花稅條例》(第一百一十七章)相關條文,共批出200宗豁免個案。該部分豁免個案涉及近親之間的提名、轉售或轉讓;賣方出售或轉讓一個從離世者遺產中繼承的住宅物業;賣方出售其自法院判令或命令轉讓予或歸屬予他的住宅物業。
她強調,自2010年11月20日實施「額外印花稅」至2012年1月底,俗稱「摸貨」個案,每月平均宗數為80宗;較推出「額外印花稅」前,即2010年首11個月每月平均約320宗下跌約75%,反映該措施有效遏抑短期炒賣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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