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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有市民投訴自己購入一樓盤「平台戶」樓花,收樓時才得知該單位實際上位於地面,有議員因此質疑當局監管不力。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在該個案中,政府按照現行有關樓層命名的既定法規審批,並強調當局已擬備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建議法例,其中會加入條文,要求賣方須提供最低住宅樓層與地面水平差距資料等。當局會盡力在今年第一季內,把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期望在本立法年度完成立法工作。
在昨日立法會會議上,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質疑,馬鞍山樓盤「天宇海」售樓書中,沒有標示平台層與地面距離,結果有市民購入設於平台層的「海畔花園大宅」單位後,收樓時方發現該「平台戶」位於地面。他又指,據屋宇署2010年5月修訂《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中,強調不會容許不合邏輯或非順序層數編排,以免令物業準買家、訪客及提供緊急服務政府部門感到混亂,質疑當局何以容許「天宇海」把五樓以下單位列為設於非數字「平台層」。
稱已按備考評估「天宇海」
林鄭月娥回應時表示,建築事務監督根據《建築物條例》審批建築圖則,該條例並沒有賦權監督可根據與售樓說明書有關理由拒絕批准發展商建築圖則。就「天宇海」個案,監督曾按照經修訂的《作業備考》作出評估,發現該發展項目樓層序數按整體設計,由下開始向上,以層遞方式順序編排,發展商並沒有刪除一樓至三樓。
林鄭:接納非數字名稱
林鄭月娥又指,負責審批建築圖則的建築事務監督,會接納一些非數字名稱,如「閣樓」及「平台」,作為樓層命名;加上監督把圖則轉介予相關政府部門審閱時,各部門包括消防處等,對有關樓層序數編排並沒有提出意見。監督經評估後,認為發展項目樓層序數編排可以接受,故當局沒有建議有關發展商修改。
不過,她強調,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是運輸及房屋局工作「重中之重」,為進一步提高一手住宅物業銷售安排透明度和公平性,當局考慮過「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督導委員會」建議後,已擬備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建議法例,要求賣方須擬備售樓說明書,以及規定售樓說明書須列出資料,包括發展項目位置圖、發展項目鳥瞰照片、住宅物業樓面平面圖等,現正就建議法例作最終修訂,包括加入條文,要求賣方須提供最低住宅樓層與地面水平差距資料,供準買家參考,以進一步保障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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