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曾蔭權決定就自己涉及的連串「富豪款待」、「平租豪宅」等問題,親自出席立法會特別答問大會解釋,為香港回歸後第一次有特首在單一答問會上回應公事及自己的私事。同日,立法會休會辯論討論的也是有關問題。為此,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特事特辦」,首次兩度提出議事規則的有關條文在辯論以至答問會期間「不完全適用」。
在立法會休會辯論「行政長官誠信、清廉操守及維護來屆行政長官選舉公平、公正的責任」時,曾鈺成表明,根據《議事規則》第41(7)條,立法會議員在發言時,不得提及行政長官非履行公職時的行為。不過,由於引發此議案辯論的,是近期傳媒廣泛報道的行政長官的相關行為,為令辯論合理進行,他在主持會議時,會在執行《議事規則》及確保辯論有意義地進行之間作出適當平衡。
在曾蔭權昨日下午出席答問會前夕,曾鈺成先再和議會同僚講清楚「會議規則」。他說,根據《議事規則》第25(1)(j)條,議員在特首答問會提出質詢時,不得問及行政長官的品格及行為,但由於是次答問會獲行政長官同意出席,而根據特首辦的說法,會議目的是讓議員就他接受朋友款待及於深圳租住單位的事宜提出質詢,因此是次答問會理應不受《議事規則》該條的限制,否則就會令答問會失去意義。
他又表示,由於是次為討論專項事件的特別答問會,故特首將會如期出席立法會第二季的答問會,不受是次特別會議影響。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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