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曾蔭權乘富豪私人飛機到泰國布吉並在遊艇上住宿一事,隨行保安人員開支是否涉及公帑亦成了立法會議員的關注焦點。特首辦表示,有為隨行的一位保安人員支付2,950元,相等於民航客機經濟客位的來回機票價錢,但在遊艇住宿則沒有付款。
24小時保安 離港當公幹
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麥靖宇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被議員問到特首休假期間離港的保安人員開支安排。民主黨甘乃威和公民黨余若薇分別問到,同行的保安人員在乘搭私人飛機往泰國布吉及在遊艇上住宿的開支涉及多少公帑。麥靖宇表示,無論在行政長官在職或者休假期間,警務處都會提供24小時保安,保安人數由警方保安部決定,過去幾年行政長官外訪或離港一直都會有一位保安人員同行,該名保安人員離港將被當成公幹出差。
船主不收費 兩次沒付錢
麥靖宇進一步指出,特首辦在今屆政府任內共處理過4次隨行保安人員事宜,2次是因為特首乘搭私人飛機去日本和泰國,特首辦為隨行到布吉的保安人員支付了2,950元。另外2次是特首在澳門乘私人遊艇,他表示:「那2次,我們有問過船主,船主認為不需要收回,因為金額亦都不是好大數目,我們都沒有堅持,所以那兩次是沒有付錢的。」他續指,政府有明文規定,原則上政府應該支付公幹外訪的旅費,但如遇特殊情況,例如對方願意付款贊助,在適當情況可經批准下接受。
公民黨議員陳淑莊就問到,行政長官外訪的隨行人員一般規格,以及安排行政長官外訪的計劃,有沒有可供公眾參閱的準則。麥靖宇回答表示,官式訪問一般會有特首夫人陪同特首出行,再加上一個保安人員,以及特首私人秘書或副私人秘書其中一人,特首辦主任很多時候都會隨行,另加兩個至三個負責媒體的特首辦職員。至於安排出訪的準則方面,麥靖宇承認既沒有明確準則,亦沒有內部明文規定,外訪行程由行政長官根據每年計劃自己作最後決定。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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