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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兩會報道組 劉坤領及中新社)在四川省代表團會議後,有國外記者提出藏區僧侶自焚事件,四川省委書記劉奇葆(見圖)表示,政府依法保護宗教信仰自由,包括對寺院裡面的僧人,都提供了醫療保障等基本社會服務,重要的少數民族歷史建築也予以保護,因此不存在「壓制少數民族文化的問題」。
四川阿壩州委副書記、州長吳澤剛就僧人自焚事件指出,2009年3月以來,在阿壩州個別寺廟發生了多起僧人以及還俗人員自焚事件。這些自焚者有幾個特點。首先,自焚者在實施自焚前大都高呼「西藏獨立」等分裂國家的「藏獨」口號;其次,一些自焚者在自焚前就把自己的照片發往境外「藏獨」組織,境外「藏獨」勢力第一時間發佈自焚事件現場照片和自焚者日常生活照片,進行大肆地違背客觀事實的炒作。第三,一些境外組織為了鼓勵自焚,還對自焚者開出具體的賠償價碼等等。
吳澤剛說,這些都充分說明自焚活動是一種有預謀的政治策劃。境內外的「藏獨」分裂勢力和組織把自焚者吹捧成所謂的英雄,為他們超度、唸經,對自焚行為進行誘惑、鼓勵和支持。這些都充分暴露了達賴集團「藏獨」分裂勢力策劃、支持自焚事件,煽動更多的僧尼、群眾來效仿,用殘害生命這種變相的暴力和恐怖行為搞分裂活動,把藏傳佛教引向宗教極端主義的險惡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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