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進一步貫徹落實《非物質文化遺產法》
2. 加強名錄項目保護與管理
3. 加強代表性傳承人保護,建立健全傳承機制
4. 繼續開展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
5. 積極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
6. 加快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
7. 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基地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