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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徐麗泰澄清,「終審庭自己糾正」之說並非喬曉陽的立場,只是轉述各界的意見。 香港文匯報記者黃偉漢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偉漢、聶曉輝)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表示,處理香港的「雙非」孕婦問題,毋須修改《基本法》,認為最好是由終審法院自行糾正。不過,港區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隨後引述喬曉陽會前和她的對話,指喬曉陽只表示過不宜修改《基本法》,因為《基本法》無錯,而「其他方法」只屬其他人意見。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團昨日到人民大會堂香港廳與國家副主席習近平見面前,與會的喬曉陽被記者問及如何解決雙非孕婦問題時表示,「不宜修改《基本法》」,而再被問及如何解決時,喬曉陽指「有幾個方法解決」。當再問到解決方法為何時,他說:「終審庭自己糾正。」范徐麗泰隨後澄清,這並非喬曉陽的立場,對方只是轉述各界的意見。
田北辰:修法無空間
不少港區人大代表認同喬曉陽有關處理雙非孕婦不修改《基本法》的法理看法。港區人大代表田北辰指出,《基本法》難以修改,因為附件已寫明不能違反中英聯合聲明,說明部分《基本法》條文不能違背聲明內容而無修改空間;而且,《基本法》撰寫原則只提供框架,不會再作細緻描述,即使再修訂也只能同樣是一個框架,再修改也無意思,並非願不願意修改的問題。
港區人大代表吳亮星則認為,修法和釋法也是方法,然而修法耗時很長,而雙非孕婦問題又作為一個現實裡要迫切解決的問題,況且過去也有過釋法的經驗,釋法的確是一個現實可行的方法。
馬逢國:應香港解決
港區人大代表馬逢國表示,人大常委會的確已曾釋法,而解釋也很清楚,事實已擺在眼前,只是香港自身未能應用釋法的說法自行處理,而港府當年又沒有積極跟進,才弄致今日的地步。如其如此,再釋法一次也不見得法庭會跟進。社會也不應期望同一條條文解釋兩次就可解決問題。雙非孕婦問題的確源於香港法庭未有跟進釋法原意,現時再由香港內部解決也是順理成章的出路。
香港大律師陸偉雄則認為,終院不會無故主動為2001年的裁決「翻案」,尤其當年的裁決已成案例,如欲就「雙非」孕婦問題透過終院自行糾正,必須有另一宗與當年「莊豐源案」有同樣案情的案件提出上訴,若最終上訴至終院處理,才「有可能」推翻當年的裁決,徹底解決問題。
大律師:宜重新立例
他說:「終審法院在2001年作出裁決時,只著重案件的法律精神,並無考慮裁決將為社會帶來的影響,但近年『雙非』孕婦對本港醫療體系造成的影響十分明顯,現在若終審法院再遇到同類個案時,觀點或與當年有改變,而推翻當年的裁決。」然而,他認為整個過程太被動,且需時數年,亦無從控制裁決結果。
陸偉雄並提出,除了由終審法院自行糾正外,仍有數個可解決「雙非」孕婦問題的辦法,當中最簡單且迫切的是採取行政措施,調派更多入境處人員監察各口岸,阻截「雙非」孕婦入境。另一方面,港府可就「雙非」孕婦問題重新立法,並取消當年終審法院的判決;以及透過人大釋法解決問題,最後一個辦法才是修改《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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