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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雙非 人大或重申1999年釋法內容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03-13]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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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振民認為,雙非問題再啟動人大常委會釋法程序的機會不大。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港區人大代表就內地雙非子女居港權問題,聯署要求人大常委會研究釋法,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認為,人大常委會有三種處理方法,最有可能的是透過人大法工委,重申1999年釋法內容。他認為,釋法的機會不大,因為在內地角度,問題早已解決,只是特區終審法院對當年釋法內容理解不同。

 王振民昨日在接受香港傳媒訪問時表示,港區人大代表就內地雙非子女居港權問題,聯署予人大常委會的只是一個建議,並不是一份法案,不過,人大常委會都需要考慮及作出回覆。

據內地法系 問題早解決

 王振民認為,人大常委會有三種處理方法,如果接受建議,可以釋法;或重申1999年釋法內容;亦可能基於今次屬特區事務,人大常委會不會過問,亦不會接受聯署的建議。

 王振民認為,根據內地法律體系,釋法可能性不大,因為根據這個角度,問題早已解決,只是終審法院對釋法內容有不同理解。他認為,最有可能是透過人大法工委發表聲明,對當年釋法內容作一次說明,「在內地看來,這個問題都已經解決了,人大常委會釋法,第一款、第二款都已經說清楚,它的解釋裡面第一款、第二款都包括了,香港終審法院可能都沒有深入理解,可是這個問題可以通過香港本地的法律、司法程序解決的話,是最好的」。

特區法律界 應想新辦法

 他又說,目前兩地的行政措施不足以解決問題,隨著時代轉變,香港法院可根據社會發展及需要,就法律條文有新解釋而不影響權威性,至於如何重啟釋法程序,應由特區政府自行考慮,「當年它(香港法院)覺得這樣判是符合香港社會需要的,也理解跟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沒有衝突的。那麼,現在情況變化之後,我相信法官會有新的考慮。但怎麼樣來啟動,須要特區政府、特區的法律界要想出一種辦法,這就不是中央能夠幫助的。」

 王振民又認為,沒有需要通過修改《基本法》來解決雙非嬰兒居留權問題,因為從內地立法機關角度來說,條文本身沒有問題,只要解釋清楚立法原意已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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