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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農需簽字,證明自己沒用瘦肉精。中央社
香港文匯報訊 台北消息:繼美國進口牛肉被驗出含有瘦肉精「萊克多巴胺」之後,台灣本地養豬戶也被發現違規使用瘦肉精,而且查到毒性比萊克多巴胺還要高出上千倍的「沙丁胺醇」。對此,台灣「行政院長」陳沖13日表示,「行政院」除了要大幅修改食品衛生管理法,建立完整的食品安全監視制度外,另一個即時措施就是要求養豬業者簽切結書,證明自己沒有使用瘦肉精。
事實上,台灣養豬產業界都知道,島內一直有小部分養豬戶偷偷使用瘦肉精。對於簽切結書的要求,台灣養豬協會理事長楊冠章表示歡迎,希望把瘦肉精徹底趕出台灣。但也有養豬戶不滿,認為是對養豬戶未審先判,實在沒道理。
台灣農委會副主委王政騰也說,採取這次「霹靂手段」短期可能影響出豬量,但為了維護公眾健康、健全養豬產業,必須大力改革,相信對絕大多數守規矩的豬農也有激勵作用。
更換瘦肉精或為避檢驗
台灣獸醫專家指出,動物飼料添加劑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和克侖特羅,可使牛豬瘦肉變多、脂肪變少的效果都差不多;業者換用不同瘦肉精,可能是希望逃避檢驗單位的查驗。但是,沙丁胺醇和克侖特羅的毒性比萊克多巴胺高2000倍,且在動物體內不易被代謝,殘留時間長且量高,對健康危害不小。
除了加強源頭管制之外,台灣「行政院」12日晚間發佈的「強化查驗肉品措施」聲明指出,當局還將從擴大檢驗量能、強化市售產品稽查及持續逆向追蹤等方向,從源頭到市場為消費者層層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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