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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入境事務主任黃然生在庭外表示,已鎖定82名可疑中介人及10多間中介公司。新華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港府嚴打中介公司協助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行動再升級,入境處5星期內成功檢控第2宗中介人個案。第2宗個案的女被告蘇碧婭是內地人,受聘於內地中介公司,昨承認違反逗留條件及虛假陳述兩項控罪,一共被判監9星期。入境處表示,被告是處方鎖定的目標人物之一,她曾協助18名內地孕婦到香港公私營醫院分娩,並安排住宿及擔任傳譯工作,中介公司向每名孕婦收取約7萬元費用。處方目前共鎖定58名內地及24名本地「接頭人」,涉及10多間中介公司。
案情指出,蘇碧婭(41歲)於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期間,受僱於廣州一間中介公司。2010年9月19日及同年12月17日,蘇碧婭持雙程證來港,並協助2名已預約仁安醫院和伊利沙伯醫院分娩床位的內地孕婦,來港產檢及分娩。經入境處分析內地孕婦「衝關」等資料後,將蘇碧婭鎖定為目標人物,並趁蘇於今年2月28日在落馬洲管制站入境時,將她拘捕。
經進一步查問後,蘇承認受聘期間,曾先後協助18名內地孕婦來港接受產前檢查及分娩,並為她們安排酒店及擔任傳譯工作,據悉當中2名孕婦透過合法途徑預約床位。
失婚經紀因地產不景轉工
辯方求情時表示,2006年失婚的被告育有一對分別19歲及11歲子女,其父親患有腦退化症,母親則需以輪椅代步。被告原於深圳任職持牌地產經紀,後因經濟不景而轉工。辯方又指,被告並沒有「搶本地人飯碗」,亦不打算來港工作,被捕後亦願意與當局合作。
蘇碧婭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違反逗留條件及向入境處作虛假陳述兩項罪名,裁判官馬漢璋強調,關注被告是否違反逗留條件留港工作,最後裁定每項控罪監禁6星期,其中3星期同期執行,總共被判入獄9星期。
當局:無醫療機構涉案證據
入境處首席入境事務主任黃然生表示,這是處方5星期內,成功檢控的第2宗中介人個案。雖然蘇碧婭曾協助多名內地孕婦到香港的公營及私營醫院分娩,但他表示,現時並無證據顯示有醫療機構牽涉其中。另外,處方已鎖定58名內地及24名本地「接頭人」,以公司或個體戶形式從事相關業務,估計涉及10多間中介公司。他又相信,中介公司近日已有收斂跡象,去年「衝關」被拒入境的內地孕婦達1900人,今年至今則有540人。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處方十分關注內地中介公司協助內地孕婦來港分娩的活動,尤其是涉及未有預約醫院的個案,若經調查後,發現有人涉嫌違反入境條例,處方會加強打擊。發言人重申,任何訪客如未獲得入境處處長批准,不得接受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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