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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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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樓實用面積 代理支持有序推行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03-21]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顏倫樂) 地產代理地監局今年內將就提供二手住宅物業實用面積的事宜發出執業通告,通告的草擬稿已獲地監局執業及考試委員會開會通過,有關執業通告會採取循序漸進的方式。地產代理業界商會代表普遍支持有關通告。

 地監局行政部門在昨日的業界聯絡會議上,向8個地產代理業界商會的代表簡介通告重點。具體來說,地產代理就推銷二手住宅物業發出的廣告宣傳,以及向客戶提供有關面積的資料時,必須提供有關物業的實用面積。地產代理應透過差餉物業估價署或物業首次轉讓的買賣協議取得實用面積。

 地監局行政總裁余呂杏茜表示,在通告實際推出時,會有相關的教育及宣傳配套,以確保持牌人及市民都了解通告的內容。

 另外,地監局早前曾經與中原、美聯、利嘉閣及香港置業管理層開會討論包括減牌費及租賃辦公室等,但地監局凍結牌費的立場未有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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