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43歲貨車司機未有留意8旬老婦在2車之間橫過馬路,開車後把老婦捲入車底拖行一段路程,令婦人當場死亡,貨車司機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成,昨被判入獄15個月,及停牌2年半。
案發於去年6月10日早上10時28分,43歲被告項世興駕駛中型貨車,載同2名送貨工人往送貨,被告駛至土瓜灣馬坑涌道與馬頭圍道交界時為紅燈,貨車停在一部的士後面,未幾轉綠燈,被告未有留意老婦即開車,將老婦捲入車底,拖行至天光道始停下,老婦霍賢娣送院證實死亡。
主審暫委法官彭中屏在判案時指,被告因極度疏忽而致無辜生命喪生,該罪行於2008年由最高的5年囚刑增至10年,可見罪行嚴重性,被告於1988年考獲車牌,有16年職業司機經驗,雖然他沒有交通案底,亦非存心罔顧他人性命,但法庭必須向公眾帶出明確訊息,車輛由疏忽的駕駛者駕駛,將成為極具殺傷力的武器,法庭需要作出重判以儆效尤,乃判其入獄15個月及停牌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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