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叢書 廣州報道)從4月1日起,根據去年底簽署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八》和《〈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八》,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內地設立個體工商戶,經營範圍、從業人員及營業面積進一步放寬。
廣東省工商局對此表示,廣東早就放寬了對港澳個體工商戶的部分限制條件:早在2003年內地與港澳簽署的《安排》中,就允許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廣東省境內試點設立個體工商戶。此後又在陸續簽署的6個補充協議中進一步擴大開放。截至今年3月已有3,980家港澳地區個體工商戶落戶廣東。
經營範圍增加多個行業
根據工商總局通知要求,自今年4月1日起,港澳居民個體工商戶可以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增加以下行業:為商場、超市或其他客戶提供商品分類、分包、保鮮、貼標籤、加蓋印記等服務,專門為連鎖店、超市提供貨物的配貨、分裝、包裝的服務,以配貨、分包裝為主的配送公司(中心)的服務,對一般產品提供分包、再包裝服務,禮品包裝服務;標誌牌、銅牌的設計、製作服務;獎盃、獎牌、獎章、錦旗的設計、製作服務;陶藝、縫紉、繪畫等以休閒、娛樂為主的動手製作活動。
放寬人數營業面積限制
同時,工商總局要求各地放寬港澳居民在內地設立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人數和營業面積的限制:從業人員不超過10人;零售業,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中的理發及美容保健服務,洗浴服務,家用電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貨物、技術進出口,攝影及擴印服務,洗染服務,汽車、摩托車維修與保養,倉儲業等10個行業的營業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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