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中國證券報及路透社消息,多家保險公司投資部人士證實,監管部門已初步擬定保險資金參與股指期貨有關管理辦法,險資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僅限於套期保值。據悉,各保險公司正積極籌備試水股指期貨,只待辦法獲准正式出台。
持倉比例操作頻度設限
有關人士對外表示,監管部門制定管理辦法的原則即以套期保值和風險對沖為目的,絕不允許投機。為控制風險,管理辦法還設置風險暴露不得超過持倉一定比例、操作頻度不能過高等條件。
隨著保險業的快速發展,保險業總資產迅速積累。作為資本市場與金融市場的重要機構投資者之一,保險資金的話語權與日俱增。但由於缺乏風險對沖工具,持有大量股票的保險資金不得不以頻繁調倉來應對股市波動帶來的風險,交易成本持續增加。
報道援引某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負責人認為,保險資金的投資期限較長、贖回壓力較小,與基金相比具有長期化特徵,而運用好股指期貨這一風險管理工具,能幫助保險資金抵禦短期市場風險,最終實現長期投資目的。
市場人士認為,保險資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有助於保險機構抵禦短期風險,同時拉開險企之間的投資水平差距,而股指期貨市場將迎來理性的機構投資者,有望降低市場投機性。
2011年全國實現保費收入1.43萬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10.4%;保險公司總資產達到5.9萬億元。目前,證券公司、基金公司、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及信託公司皆能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基金、券商多以套期保值為主,只允許一些客戶數量比較少的產品以及風險承受能力較高的客戶同時從事投機、套利和套保,主要包括少量基金專戶產品、證券公司定向理財產品以及信托公司的單一信託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