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藝員崔建邦前年底因醉酒駕駛被定罪,被判罰款、停牌及需於3個月內完成駕駛改進課程,但他在去年3月14日指定日期後仍未完成有關課程。崔昨承認沒有修習和完成駕駛改進課程,被法庭判罰款1千元。
代表崔建邦的大律師林國輝求情時指,崔本不欲再領車牌,才沒有上課。而他在今年2月29日已報名參加駕駛改進課程,上月13日已完成了課程,望法庭可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