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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海警用反海盜裝備對付中國漁船。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沖 北京報道)海軍軍事學術研究所原研究員李傑向本報指出,近年來,中國近海的漁業資源越來越少,而中國漁船和漁民越走越遠,未來中國與周邊一些國家的漁業糾紛可能會有所增加。他建議,一旦出現漁業糾紛,應由雙方政府或漁業協會等通過協商溝通,本著雙方友好的原則加以解決,並且最好要建立雙邊的糾紛解決機制,避免糾紛和衝突進一步擴大和升級。
應與海上爭端區分開來
目前,中國與韓國、日本、菲律賓、越南等國都存在海上劃界問題。李傑認為,應該將漁業糾紛與劃界等海上爭端區分開來。遼寧社會科學院專家呂超表示,除了韓國,中國漁民與泰國、菲律賓等幾國都有過衝突,中國周邊海域的情況也愈趨複雜。在一些國家刻意挑起南海問題之際,中國漁民很容易成為「靶子」。
李傑認為,在漁業糾紛問題上,應該由海監和漁政等海洋執法部門來進行處理,不應該軍隊插手。
韓方以軍隊執法激發矛盾
中國社科院邊疆史地研究中心李國強指出,韓國方面是以軍隊在海上執法,出現了過度執法的問題。過度執法甚至是暴力執法,就容易激發矛盾引發更大的衝突。專家稱,過度執法有時也是導致衝突加劇的主因之一。
李國強則認為,由於事發海域中韓尚未劃分疆界,而是依照《中韓漁業協定》規則,所以不應適用韓國國內法律。中國沿海的漁民長期把黃海作為傳統作業區,漁業協定生效之後,大量的中國漁船不得不轉產轉業,在這種情況下,客觀來說,雙方漁民都存在非法入域。
另一方面,李傑也同時指出,中國漁民也存在著過度捕撈等不利於漁業更好地長遠發展的行為,有關方面也應加強對漁民的教育和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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