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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港大外科系主任黃健靈(前)偽造賬目判240小時服務令。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被譽為「外科教父」的香港大學醫學院外科系前系主任黃健靈,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偽造賬目案,昨在區域法院獲輕判社會服務令240小時。主審法官李素蘭認為黃本可選擇私人執業賺取巨款,但他為崇高理想,一生貢獻於醫學界,救助普羅大眾,鑑於黃已全數歸還涉款,及年紀老邁等特殊因素,乃輕判其社服令。另李官對港大未有恰當管理及監管黃創立的醫療發展中心戶口內的資金表示驚訝,指因港大缺乏監管而致黃可任意提取使用款項。但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考慮覆核。
稱如釋重負 黃健靈感輕鬆
71歲的黃健靈聞判後表現輕鬆,從犯人欄步出時即接受代表大狀握手致賀,更與資深大律師夏偉志相擁。黃在庭外被問及感想時回應稱:「我如釋重負,終於完結,現感到輕鬆。」港大醫學院外科系系主任盧寵茂及港大泌尿科專科醫生羅光彥昨亦特地到庭,對黃健靈獲輕判均表示開心,亦慶幸法庭明白到黃教授對社會的貢獻。
法官李素蘭在判案時指,黃在港大醫學院工作34年,1982年成為外科系系主任,受到他人尊重,法庭相信黃絕非因貪念,而是基於個人的堅持,決定將自己所聘用印度籍司機之薪酬,要醫療中心分擔一半。至於其女下屬陳秀紅監守自盜,偷取醫療發展中心逾300萬元,黃雖未有向港大舉報,甚至為她填數,目的是害怕若事件曝光,港大將會調查醫療中心的賬目,明顯黃的行為是嚴重破壞其職責。
一生貢獻醫學 定罪身敗名裂
法官強調考慮黃已把涉款全部歸還,且稱讚其一生對醫學界的貢獻,高尚卓越的品格,及在國際醫學界的聲譽等,認為本案存有特殊因素,現姑念黃已因今次定罪致身敗名裂,又考慮黃於2009年被廉署拘捕後2年半才被起訴,其間一直受案件困擾,且年事已高,對社會有莫大貢獻等因素,乃判其接受社會服務令最高的時間,即240小時,並下令他於本月24日下午須到沙田辦事處與有關負責主任聯絡,以決定為社會提供什麼服務。
被控包庇偷公款女下屬及逃稅
在證供中揭露身家高達1.5億元的黃健靈,被控兩項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兩項偽造賬目罪名,控罪指於2002年至2008年間,黃容許偷取公款的女下屬陳秀紅辭職,領取港大發放的公積金,及將個人聘用的印度籍司機薪酬由醫療發展中心分擔一半,及行使一式兩份的外地公幹酒店住宿單據,令個人公司於2005年至2007年少繳12萬元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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