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景熙)香港學校非教員職工會首次接到求助,指屯門宣道中學拖欠一名兼職校工強積金,涉款近千元。教育局調查後,認為校方只因不熟悉法例及一時疏忽,已發信提醒該校要為兼職僱員供強積金。不過該校工不滿教育局解釋,認為校方為省錢刻意欠供,質疑校長有違專業操守,要求教育局徹查。
霍女士2005年起於宣道中學擔任兼職校工,月入平均1,900元,一年後轉為全職。她去年7月發現學校未有在她兼職期間為她供強積金,遂直接向教育局、積金局及辦學團體九龍塘基督教中華宣道會投訴。事後她收回供款,但聲稱未獲校方道歉,在投訴期間不獲續約。
屯門宣道:校監已致歉
宣道中學校長潘永邦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指,去年校方收到匿名投訴信才知此事,並對此感到震驚。經調查後,發現有負責職員誤解強積金條例,故學校於去年6月已補回供款,並根據條例再多加5%罰款。而校監文漢良已當面向事主致歉。潘永邦又指,去年3月曾與霍傾談工作表現,並引述同事指霍表現未如理想,到5月收到工作報告,情況未有改善,故去年7月告知霍不再續約。他認為兩件事沒有因果關係。
教局:管理層承認疏忽
教育局發言人回應指,學校管理層已承認有疏忽,並按積金局意見即時處理事件,以及向受影響員工致歉。教育局提醒學校,須按法例妥善處理強積金事宜。至於該員工不獲續約一事,發言人稱,確認原因乃合約屆滿,與該員工投訴學校欠供強積金一事無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