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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張保保一審被判處死刑。香港文匯報廣州傳真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廣州美院副教授李晨去年7月晚上遭當街劫殺身亡案,昨日在廣州中級法院開審,疑兇張保保在庭上供稱,因無錢吃飯,當日到有錢人出入較多的天河城附近尋找作案目標。廣州市中院一審判以搶劫罪判處張某死刑。
案發於去年7月10日。當晚7時許,正值暴雨,李晨駕駛一輛高級跑車至天河城南門附近。至10時許,李晨返回車內不久,有目擊者發現跑車內傳出動靜,且車門虛掩。路人上前查看,發現駕駛室內血跡斑斑,李晨昏迷不醒,頸部、身上有多處刀傷,於是報警。兩個月後,疑兇張保保在山東落網。
法庭昨日宣判時指出,事發當天下午,張保保攜帶裝有水果刀及膠帶的黑色挎包,到天河城百貨商場附近伺機搶劫。當晚9時45分許,李晨駕駛奧迪牌小轎車來到天河南購物,至10時25分,李晨從天河城百貨商場出來,張保保趁李晨回到車內之際,衝進車內威脅其交出財物,但遭李晨反抗,張保保遂用水果刀和車內CD光盤刺傷其面部,再用帶子勒死李晨。事後他搶走李晨口袋中約7,000元人民幣後,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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