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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非禮妻子的男子被帶署扣查。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西灣河昨晨揭發丈夫涉嫌企圖強姦妻子案。有街坊驚聞單位傳來女子呼救聲報警,警員破門調查後,證實單位內一對已簽署離婚協議書的夫婦發生糾纏,女事主報稱險遭丈夫「霸王硬上弓」導致受傷,需送院敷治,警員其後拘捕女事主丈夫,一度列作企圖強姦,經調查後改列非禮案處理,交由港島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7隊跟進。
現場為西灣河康祥街一單位,企圖「夾硬來」而惹上官非的丈夫48歲,近日失業,事後被帶署扣查;而拒絕行房與夫糾纏間受傷女事主38歲,送院敷治後無大礙。
鄰居表示,事主夫婦育有一對年約18歲子女,一家同住上址一年多,惟單位經常傳出吵鬧聲,至近日夫婦感情疑亮起紅燈,並已簽署離婚協議書,前晚任職食肆侍應的女事主收工後與同事消遣,返家時滿身酒氣。
昨晨7時17分,有鄰居驚聞單位傳出女子大叫救命,更夾雜疑似打鬥聲音,馬上報警。警員接報迅速趕到,仍聽到單位內傳出女子叫聲,但拍門卻無人應,即破門入屋,發現一對男女正在糾纏,警員喝停。
警破門入屋 改列「非禮」案
經調查後警員證實2人為夫婦關係,惟女事主表示因拒絕行房,被人企圖「霸王硬上弓」,掙扎期間她受傷不適,需送院檢驗及敷治,警員事後一度以企圖強姦罪將其丈夫拘捕帶署,經調查後改列作「非禮」案。
根據2002年有關「婚內強姦豁免權」條例修訂,妻子在不願意下被迫與丈夫行房,可起訴丈夫,保障妻子有拒絕丈夫行房要求的權利。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夫婦間涉及「企圖強姦」案件,是否容易入罪不可一概而論,他舉例說,如兩夫婦關係正常,丈夫求歡被拒,但仍「霸王硬上弓」,在此情況下被入罪的機會仍待商榷,但如關係已達離婚階段,丈夫強行與妻發生性行為,則可成為有力理據,入罪機會相對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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