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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香港游泳代表隊成員林學倫(見圖),去年12月涉嫌未獲女友授權及無牌駕駛對方私家車。他否認偷車,原須於本月初受審,卻未有如期出庭,被法庭下令通緝,終在本周四落網。林昨獲准保釋候審,卻被裁判官斥責無紀律,亦可能因審訊而被迫放棄到外地參賽機會。
現年20歲的林學倫,早前承認無牌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但否認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罪,原須於本月3日受審卻未有如期出庭,辯方解釋,他以為教練已跟律師聯絡,律師會主動提醒他出庭,詎料對方沒有。
辯方透露,林今年6月將遠赴西班牙及羅馬代表香港參加錦標賽,近半年積極備戰。陳官問林作為運動員最重要是什麼?林答:「紀律!」陳官再問他有否紀律,他答:「無!」法官即揶揄道:「咁應該退隊呀!」他又傻傻答道:「係呀!」陳官考慮他年輕及無案底,准他以現金2千元及人事擔保1萬元保釋至6月19日受審,期間不得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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