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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殉是一種野蠻的習俗。網上圖片
人殉是一種野蠻的習俗,每次殉多少人,並無具體執行標準,但有一個大概。墨子曾說過,天子死後,殉葬者多則達數百人,少也數十人,將軍大夫級別的,殉葬者多則數十,少則幾個。
從中可以看出,殉人的數量是根據死者的身份和地位來決定的。民間則以死者財產狀況和生前妻妾數量而定。如20世紀80年代在河北平山縣訪駕村發掘的中山國貴族墓中,一個墓殉3人,另一個墓殉1人。
陪葬尊者 視為榮耀
可以說,人殉是野蠻的。但在許多情況下,有些人並非被動殉葬,而是主動自殺從死。在早期能為尊者殉葬是一種待遇和榮耀,所以主動殉葬結束生命的方式很簡單,是自殺;被動殉葬者結束生命的方式自然就是他殺了。
但他殺的手段卻不會是一種,往往都是秘密處死。在執刑前,主事者都會給殉人安排一頓美食,身份高者單獨送到房間,身份低的一般集中在一塊,集體聚餐。
俗稱「催命飯」的這頓「最後的晚餐」,是相當豐富的,但由於即將到來的死亡的恐懼,誰也無心食用,多半情況是淚流滿面,現場哭聲震天,史書記朱棣殉葬者的情況即如此。
除了逼其吊死,將殉葬者「毒死」,也是常見的手段。朱元璋的殉葬宮妃是怎麼處死的,一說是太監將她們吊死的,二說是毒死的,給被選定宮妃強行灌食水銀。水銀劇毒,食後立馬即死。
為什麼使用水銀?據說被水銀毒死的殉葬者,其屍體長久不腐,多年後仍栩栩如生。屍體不腐現象,在中國盜墓史上多有記載。如廣川王劉去盜「哀王塚」時發現,墓內有一百多具屍體,互相枕壓疊加在一起,但奇怪的是沒有一具腐爛。可以推測,一些女人都是殉葬者,屍體歷經幾百年不腐,與被水銀毒死的說法頗相似。
還有一種毒殺方法是在給他們最後食用的飯菜中下毒,導致其食後中毒。比較常用的方式是用毒酒,將之賜死。「羅泊灣漢墓」中7名殉人,推測可能是用這種方法處死的。
手腳捆住 直接活埋
另有一種,就是將殉葬者手腳捆住,擺成一定姿勢(造型),將其「活埋」。
為了讓殉葬者失去反抗能力,有時會使用麻醉劑一類的東西,讓其「安樂死」。在內蒙古伊克昭盟伊金霍洛旗古墓的考古發掘中發現,有的殉葬女性四肢存在被繩索捆綁的痕跡,這應該是當時被強行殉葬的。有的殉葬女人屈肢側身,臉朝男性,則是死後(也可能未死前)被擺弄成的姿態,是一種造型,自然死亡者是不可能有那種「規定動作」的。
1987年發現的河南濮陽西水坡45號墓,墓主為一身高約184cm的壯年男子,仰身直肢葬,頭南足北。墓室的東、西、北三個不同方向有三個龕室,內各有一具小孩的屍骨,朝向不一。這三個小孩專家認為就是殉人,是被活活弄死後擺出的形狀。
明人沈德符編撰的《萬曆野獲編》(卷二十九)中記載了幾例《發塚》故事,其中有一個是這樣的,「嘉靖八年,山東臨朐縣有大墓發之,乃古無鹽后陵寢,其中珍異最多,俱未名之寶,生縛女子四人,列左右為殉,其屍得寶玉之氣尚未銷。以上俱本朝近事,故記之,遠者不及詳矣。」
沈德符所記四個殉葬的女子,即被捆綁後殺掉。從中可推測出,採取捆綁方式結束殉葬者的生命,並不鮮見。(二之一)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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