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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被告見亡兒「最後一面」被斬受傷警員高振陞。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花甲清潔工人驚悉患癲癇多年的25歲兒子猝死家中,欲進房看兒「最後一面」卻遭警員阻止,怒入廚房取刀砍傷年輕警員臉部。他其後渾身帶血離開大廈時被其他警員拘捕。清潔工事後被起訴一項意圖傷人罪,昨於區院法院否認控罪開審。
警縫12針留3厘米疤痕
控罪指,現年60歲被告黃貴芳,去年8月30日在屯門湖景h湖翠樓住所意圖使警員高振陞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高遇襲後入院縫了12針,右下唇至今留下一條3厘米的疤痕。
案件開審前,主審法官鄭紀航認為被告當時醉酒兼喪子之痛,即使裁定蓄意傷人罪名,刑期都不會太長,遂建議控方考慮改控被告較輕的傷人罪,而非蓄意傷人罪名。惟控方最後維持原來控罪開審。
辯方盤問表示,高以干預屍體為由用上「殮房認屍」等字眼來阻止被告,知否會刺激被告情緒;惟高指被告當時表現失控,有可能「攬住」遺體,而被告突然出刀直插他右臉,行為更近乎「偷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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