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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殉 手段殘酷
從野史著述中,還發現更為殘忍的結束殉葬者的手段—鐵釘固定。
清文人袁枚在《子不語》中記錄了一則《秦中墓道》的故事,「劉刺史之鄰孫姓者掘溝得一石門,開之,隧道宛然。陳設雞犬罌尊,皆瓦為之。中懸二棺,旁列男女數人,釘身於牆。蓋古之為殉者,懼其仆,故釘之也。衣冠狀貌,約略可睹。稍逼視之,風起於穴,悉化為灰,並骨如白塵矣,其釘猶在左右牆上。不知何王之墓。亦有掘得土人作臥形者,有頭角四肢而無耳目,疑皆古屍之所化也。」
當然,結束殉葬者生命的方式很多,最直接,也最省事的手段當是「砍頭」,直接將殉葬者帶到墓地,就地弄死。
奴隸社會砍頭 封建社會放血
但這種手段為後世棄用,祭祀除外。原因是,這種方式不能保留全屍體。後世講究全屍時,獵殺方式就不會是砍頭了,而是直接將其放血刺死。所以,砍頭多在早期或牲祭時才會出現。在奴隸社會等早期奴隸主墓穴考古中,曾發現殉葬者的頭被有規則地排列在一起,而屍身則另擺一處,推測就是生前遭砍頭。
殷墟的考古挖掘跨越了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時期。1949年後發掘的M1001號被推測為商王武丁墓,有殉葬者(包括牲人)達225人,與墓主同穴有96人,是殷墟王陵大墓中殉人最多的一個。附近有大片祭祀坑,內有大量的人體骨架,全部屍首不全,這些殉葬者被結束生命時都應該是被砍頭。
墓主寵愛殉葬 獲棺木裝殮
殉人死後並非都能獲得與墓主同居一室的待遇,除了極親密的配偶,能像郢靖王朱棟6名殉人那樣,被安置在地宮前耳室內,則是一種幸運和良好待遇。有的只是頭顱置於墓室口或墓道內。
還有放之於棺槨四周,如河南濮陽西水坡45號墓的殉人擺放方式。生前受到墓主寵愛或器重的,會有葬具,如棺木裝殮,否則則不給葬具,裸身而埋。羅泊灣漢墓的7名殉人便得到了安葬,有棺有蓆。如果是現場殉殺的,可能就不一樣了,齊桓公墓有人殉葬,但「骸骨狼藉」,很可能就是匆忙中的行為。(二之二,完)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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