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衝擊替補機制論壇被判監3星期的人民力量成員黃洋達,正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但他為免「帶罪之身」使其喪失參選立法會資格,昨向高等法院申請撤銷保釋,並即時被押送往監獄服刑,但黃強調不會放棄上訴。
黃於開庭前表示,由於法例規定立法會選舉提名期間,任何被法庭定罪而未服刑或正在服刑的人士,均會喪失參選資格,又考慮到上訴程序不可能在提名期開始前完成,因此基於技術上的理由,他決定主動撤銷保釋,為日後參選鋪路。
官:未遇過被告申撤保釋
法官張慧玲於聆訊時表示,她未遇過被告主動撤銷保釋的申請,今次情況很特別,不過既然黃的定罪仍然有效,除非他上訴得直,否則仍需要服刑,故批准黃的申請。之後有支持者在庭上大叫「政治檢控可恥」,法官未有動怒,只勸他們要保持安靜。
因為同一事件被判入獄2個月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亦正在保釋等候上訴,他表示不排除會效法黃洋達,但首要考慮立法會餘下任期的工作,他聲稱候任特首梁振英上台後,立法會對梁的監察及代表巿民發聲的責任更加重要,加上他正為參選資格的限制提出司法覆核,故需要進一步與律師商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