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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署長已經去信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要求在星期三的立法會會議上,先處理《2011年漁業保護(修訂)條例草案》和《2012年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的恢復二讀和三讀程序,然後才處理《2012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
政府發言人表示,政府不希望立法會議員採用「拉布」手段,利用多項修訂拖延草案的審議,影響立法會的運作,並影響涉及民生的其他草案審議工作。發言人又指,雖然已公開呼籲有關議員懸崖勒馬,但得不到他們合作,因此希望先透過處理其他草案,讓有關議員有更多時間重新考慮。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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