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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港人可擁宅基地房屋所有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05-09]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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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人不能合法擁有宅基地,但可擁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權。資料圖片

 江門的政府部門早前收到一份由多名棠下鎮石滘村村民聯署的投訴信,指有6個非當地出生的港人與村幹部串通,騙了6塊集體土地共531平方米,但15年來沒有蓋過房子,亦沒有付過村裡一分錢,現在卻想將這些宅基地高價成片轉讓給他人謀取巨額利益。村民請求政府部門依法查處,並註銷錯誤頒發給香港人的「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事件在當地引起港人購買宅基地是否合法的爭議。

買地無證件 找親友代簽

 當事人陸耀康所訴的是自己在香港的親叔叔,投訴中所提的6個人3個是陸耀康的親戚,包括現實質控制該6塊土地的陸×興,另3個也是親戚的親戚。據稱,陸×興在村裡已經有一棟三層樓房,但目前房屋已經賣給他人。陸耀康陳述,當年一口氣買下9塊宅基地,自家只有3人的證件,於是請香港的叔叔幫忙,叔叔也只能提供3份證件,於是又請來連襟家的3人提供證件幫忙買地,但陸耀康表示:「錢都是我給的,收據上也都是我的名字」。

港人無地權 有地上屋權

 至於港人能否合法擁有宅基地使用權,廣東省檢察院一位王姓檢察官表示,港人是無法合法擁有宅基地的,但是對於在宅基地上所建造的房屋等,則可以合法擁有。他同時跟記者講述了另一件案件,一位港人的母親過世,將宅基地以及宅基地上所蓋的房屋留給他,而他在廣東的兄弟則認為,作為香港人並無擁有宅基地的合法權利。因此該名港人無法合法繼承自己母親的宅基地,但可以繼承房屋。■香港文匯報記者 顧一丹 廣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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