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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內地出台中外合作會計師事務所本土化轉制方案,要求「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在採用特殊普通合伙組織形式後,內部履行最高管理決策職權的合伙人(即首席合伙人),必須具有中國國籍且具備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資格。
由財政部、工商總局、外匯管理局和中國證監會昨日聯合頒布的《中外合作會計師事務所本土化轉制方案》指出,「首席合伙人本土化是『四大』真正實現本土化的核心標誌之一」。路透社指目前「四大」合作所現任首席合伙人(或履行類似職責的主要負責人)均不符合上述要求。為避免轉制工作「硬�茬陛v,轉制方案會作出過渡安排。
「四大」合作所現任首席合伙人倘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在未來3年內繼續擔任首席合伙人;3年之後,其本人或繼任者必須滿足轉制方案規定的資格條件。這一過渡安排有利於事務所內部新舊管理層的順利交接和本土化轉制工作的平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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