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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報道:自2011年日本福島核災後,被無限期延後運轉的台灣第四核電廠(下稱:核四),16日驚揭4.45億元(新台幣,下同)弊案。台灣廉政署於15日晚約談台灣電力公司(下稱:台電)多名要員,他們涉嫌在驗收有關核四廠的電氣導線管路採購案時,放水護航,讓供應商以不符防輻射規格的低價次級品濫竽充數,供應商可因此獲利數千萬元。
廉政署懷疑有人收受利益,15日晚派出約30名廉政官同步搜索台電總公司、核四廠施工處及有關工程承包商揚合實業、禾企貿易公司等五處地點。核四廠核能技術處副處長林俊隆、揚合負責人廖進順、禾企負責人陳幸秀共6人到案,漏夜偵訊,於16日凌晨1時許,各准以現金20萬元交保外出候查。
「蚊型」公司鯨吞鉅額工程
廉政署表示,早前收到台電內部舉報,稱台電在2007年辦理兩宗分別為2.6億和1.85億元的核四廠「電氣導管及配線材料」採購案時,竟由資本額僅1000萬元的「蚊型」公司揚合實業、以及資本額僅800萬元的禾企國際中標包攬總值4.45億元的龐大工程,當中懷疑有詐。
新竹清華大學核子工程教授周懷樸指出,核電廠的電氣導線管路是用來包覆核電廠內的纜線,並會直接使用在核反應堆上,因此需要有較強的輻射防護能力,「否則一旦遭輻射影響,造成電線短路,會發生嚴重的核安災害。」據推算,一旦核四廠發生核災,台北及新北市共600多萬人口需全數撤離家園。
購材不防輻射 安全成疑
廉政署追查發現,依合約規定,負責供應的廠商所用材料須經過「美國材料與試驗協會」(American Society for Testing and Materials)的認證,但揚合卻涉買次級品,另將材料交由其他檢驗機構檢測,再取得合格驗證報告交予台電。台電在驗收時雖對產品質量存疑,但在林俊隆的強勢主導下通過驗收,最終檢測發現,廠商施作的材料不具防輻射功能。
有關事件震撼台灣社會,經濟部長施顏祥16日出席「立法院」時表示,經濟部會配合調查,如涉及不法,一定依法處理,重申核四「一定會在確保核安後才會商轉」。
台電董事長黃重球則指出,事件中的審批程序可能「不完美」,但重申並無安全疑慮,他又指台電已安排專業總工程師到核四檢視,以確保工程品質沒有問題。
位於新北市貢寮區的龍門核能發電廠,是台灣第四座核能電廠,由台灣電力公司興建和經營,設有兩座核反應爐,設計發電量為2700百萬瓦,原計劃於2011年底開始商業運轉。但因應去年3月份日本福島的核電廠事故,馬政府決定對核四進行檢視和補強,商業運轉日期被無限期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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