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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居民用水每立方米漲0.66元。
廣州現行水價自2006年起執行,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1.32元,行政事業用水每立方米1.61元,工業用水每立方米1.83元,經營服務業用水每立方米2.71元,特種用水每立方米3.38元。此次調整將自來水水價分類由原來的5類,簡化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種用水三類。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價上漲每立方米0.66元,上漲幅度達五成。此外,特種用水的價格更是以前價格的5倍。除特種用水、居民生活用水以外的各個行業的用水,都被納入「非居民生活用水」的大範疇。合併為非居民生活用水後,這一大類的用水價格統一為每立方米加3.46元,同樣也是大漲。
設調節浮動機制
今年2月,廣州市物價局拿出兩套方案舉行聽證,聽證代表炮轟其為「聽漲」方案。在綜合了聽證代表及廣州市民的相關意見後水價調整結果日前出爐。從廣州市物價局公佈的聽證會代表所提意見的採納情況來看,最為廣州市民關注的10項意見中,採納了3項。其中包括將居民用戶第一階梯用水量提高到26立方米。同時,正式實施階梯水價前設置半年實施緩衝期,並設立水價調節浮動機制,廣州自來水公司淨資產利潤率連續兩年高於10%時,需下調水價不再召開水價聽證會。
廣州階梯水價具體方案為,用水人口為4人及以下的用水戶,第一級水量基數為每戶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及以下的部分,按基本水價計收水費;第二級水量基數為每戶每月用水量27立方米以上至34立方米的部分,按基本水價的1.5倍計收水費;第三級水量基數為每戶每月用水量34立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基本水價的2倍計收水費。用水戶用水人口超過4人的,每增加一人,各級水量基數每月相應增加6立方米。月用水量超過26立方米但未達到27立方米時,按26立方米計算;26立方米至27立方米之間的小數位水量將計入下一抄表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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