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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被撞傷的女交警送院敷治。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24歲青年停牌期間「反轉」新界北,瘋狂駕駛連撞8車,與交通警員展開公路亡命追逐,先後撞傷2名警員。涉案青年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嚴重受傷、危險駕駛、超速、停牌期間駕駛、阻差辦公等12項罪名。法官形容其瘋狂駕駛態度儼如電影橋段,可見他完全罔顧駕駛者及行人安全,乃重判其入獄4年10個月,停牌6年,罰款1.5萬元及賠償被損毀的士司機2千元。
停牌6年罰1.5萬 向的哥賠2千
24歲被告魏星強,報稱地盤工人,於去年7月9日,駕私家車在元朗石湖圍超速及逆線行駛,致失控撞向的士,肇事後他取走車牌及踢凹的士車門,當日被捕。但獲保釋期間,即8月10日,他在元朗十八鄉交匯處駕車時使用手機,被女警截查,他停車又突然再開車逃走,車輛倒後鏡撞傷女警腰部。
多名警員接報展開追截,魏駕車沿途撞毀小巴、貨車、巴士等8輛車。高級警員黃榮錦緊隨疑車至屯門鳴琴路山景h對開時,魏突向右急轉撞向黃的電單車,令其拋撞向路邊欄杆,倒地失去知覺,左眼受損及斷了3條肋骨。魏駛至礦山村山邊後棄車逃去,翌日欲通過落馬洲口岸離境時,被入境處職員拘捕。
有10次案底 嚴重危害社會
主審法官游德康在判案時指,被告年僅24歲已有10次案底,包括打劫、身為黑人物、藏毒及危險駕駛等,干犯本案時已遭停牌12個月,卻漠視司法制度繼續駕駛,為了逃避追捕,竟在道路上穿插,甚至逆線駕駛及漠視所有交通標誌,若不阻止其瘋狂行為,將嚴重危害社會。法庭認為案中涉及的罪行部分必須分期執行,考慮其坦白認罪,乃判他入獄4年10個月、停牌6年並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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