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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銀行是溫州規模最大的股份制商業銀行。香港文匯報記者白林淼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白林淼 溫州報道)溫州再爆銀行高管集資詐騙。消息人士透露,溫州銀行順境支行高管陳曦涉嫌集資詐騙超億元。有分析指,溫州已連續多次出現陳曦這樣的集資詐騙案,嫌犯均有著特殊的身份—銀行工作人員。
陳曦曾任溫州銀行新橋支行信貸員,案發前是溫州銀行順境支行副行長。據悉,在案發於3個多月前,債權人曾向陳曦索回債務無果,便要求其提供詳細的資金流向清單,看到底投了哪些項目,但遭到陳曦回絕。在與債權人協商過程中,雙方突然談僵,債權人拿起電話報警,陳曦當場被警方帶走。
拒透露投資項目 債權人報警
有內地媒體報道稱,今年5月4日,眾多債權人成立債權人委員會,成立「陳曦案債權清算籌備組」(簡稱清算組),開始聘請律師,並與公安等部門進行維權交涉。代理律師、浙江聯英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余隱稱,陳曦自2007年開始,頻繁與債權人進行資金拆借,方式主要是委託貸款和墊資還貸,後經公安部門指定的權威結構鑒定,有些款項所涉及的溫州銀行的印章是偽造,只有部分是真實的。
截至目前,涉及債權人29名,涉案金額高達1.3788億元,債權人有陳曦的同學、朋友甚至同行。
其實像陳曦這樣利用自身便利進行集資的為數不少。中新社報道稱,據透露,溫州不少銀行員工都會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幹著集資賺錢的事情,他們或自己做生意、投資,或高息對外放貸。「這種集資的行為風險很大,一旦資金鏈斷裂,事情馬上就會敗露」。
清算組律師:銀行負監管責任
在陳曦涉嫌的集資詐騙案件中,債權人代理律師余隱認為,溫州銀行在監管上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20多份相關協議合同中,有4份協議合同的印章是真實的印章;二是陳曦對債權人實施詐騙的行為是發生在(溫州銀行的)辦公區域」。
余隱還表示,被騙的人「不是一個人,不是一筆業務」,陳曦的行為也不是一時半刻,而是持續了幾年時間。「如果沒有委託貸款業務,陳曦沒有溫州銀行的身份,債權人不可能把錢委託給他,進行所謂的委託貸款和墊資還貸」。
分析人士認為,近幾年來,溫州銀行系統連續曝出類似的金融醜聞,政府主管部門和金融機構亟需引起高度重視,特別是要從源頭上杜絕此類案件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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