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立法會審議《競爭條例草案》的進度有所寸進,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提出的修訂案遭否決,政府的修正案則大比數通過,議員開始合併辯論條例另一具爭議性的議題,即政府及3名議員就法定團體的豁免方式的修正案。公民黨議員湯家驊反對豁免任何法定團體。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則提出,有關法定團體的豁免權應在競爭法實施3年後失效並再檢討。代表工商界的經濟動力表明反對3個議員修正案,民協亦同意政府豁免法定機構,認為經濟轉型需要政府介入。
立法會昨日復會,繼續審議俗稱競爭法的《競爭條例草案》,議員繼續討論分別由政府和葉劉淑儀提出的,就競爭事務委員會日後發出指引程序的修正案。
葉太指引程序修正案遭否決
上周五,「人民力量」和工業界議員林大輝表態支持葉劉淑儀的修正案,政府、公民黨和民主黨則反對。自由黨、工黨至昨日加入戰團,自由黨主席劉健儀支持葉太的修訂,質疑競爭法條文「非常模糊」,令中小企難以掌握,而指引未必能釋除中小企的疑慮。
商務及經濟局局長蘇錦樑在闡述政府立場時強調,政府的修正案保留了足夠靈活性,令競委會可以因應不同情況因時制宜。蘇續說,政府已採納意見要求競委會發出指引前要徵詢立法會意見,葉劉淑儀的修訂會令競委會難以及時回應不斷轉變的巿場環境。最後,葉劉淑儀的修正案遭否決,政府的修正案大比數通過。
立法會隨後就政府和3名議員提出有關豁免法定團體的修正案進行合併辯論。湯家驊要求刪去所有豁免法定團體的條文,稱「全面豁免法定團體是條例最大敗筆」,「違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何俊仁則提出「日落條款」,即法定團體的豁免權在競爭法實施3年後失效,特區政府屆時應在累積經驗及公開諮詢後,決定日後向立法會提出豁免哪些法定機構。
葉劉淑儀亦提出修訂,要求所有法定機構受競爭條例約束,並由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於日後決定豁免個別沒有與巿場競爭的機構。她稱,政府對一些在巿場上扮演甚具有影響力角色的法定團體,如機場管理局、貿易發展局、巿建局等均參與經濟活動,更長期得到政府優惠政策補貼,卻不受條例規管是雙重標準。
以貿發局為例 助中小企難取代
「經濟動力」表明反對3名議員的修正案,議員梁君彥表示,解釋團體是政府政策的伸延執行者,公營機構沒有違反競爭法的動機,並舉貿發局為例,指貿發局為香港中小企尋覓海外商機,在舉辦展覽時又只收取優惠的參展價,為中小企提供更多參展機會,是其他企業沒法做到的。
會議於昨晚10時結束,今晨9時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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