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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足管中心副主任楊一民被送往監獄。 中新社
13日,遼寧省的鐵嶺、丹東、瀋陽、鞍山四個城市同時開庭審判第二批案謝亞龍、南勇等11人的案件,這分別以受賄罪、貪污罪、對非國家公務人員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等罪名被檢方起訴,最終11人一共被判82年,共處罰金320萬元。而綜合上一次的判罰,兩次庭審宣判的結果,是次中國足壇反腐掃黑系列案涉案的59人總刑期超過205年,兩次庭審總共被罰的金額超過2500萬元人民幣。
2009年11月25日,公安部授權新華社播發「王鑫等人涉嫌利用商業賄賂操縱國內個別足球比賽結果」案件的初步情況,成為揭開歷時2年半的反腐案之始。之後在2010年1月20日,南勇、楊一民、張建強3名中國足協要員發生神秘失蹤的事件,其後證實3人被警方帶走協助調查。隨後,公安專案組還證實,此前被立案偵查的陸俊、黃俊傑、周偉新3名裁判,經查明在多場比賽中收受賄賂,操縱比賽已被移送起訴。最終直到2012年6月13日,隨著謝亞龍、南勇等11人的宣判,中國足壇「反賭風暴」,在經歷兩年半的調查、取證、庭審環節後,最終畫上句號。 ■香港文匯報記者 梁啟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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