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古寧 廣州報道)在國家發改委表示將於7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試行階梯電價後,廣東省階梯電價方案15日公佈,方案的主要內容是原先提出的聽證方案二,即季節性方案的基礎上略作改動。此前的方案提出,將階梯電價的電量分檔劃分為夏季標準(5月至10月)和非夏季標準(11月至次年4月),夏季第一檔電量為240度,冬季為170度。改動的部分主要是第一檔電量,冬夏兩季分別提高了20度和30度,第二檔不變。
低保戶每月15度免費
此外,對廣東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家庭每戶每月設置15度免費用電基數,採用「即徵即退」的方式,由供電企業在抄表收費時直接扣減。在實行居民階梯電價的同時,設立了峰谷電價政策,居民可自主選擇。汕頭、潮州、揭陽、汕尾和雲浮5市的居民電價統一降低到每度0.70元後再執行階梯電價,降價後每年可減輕這5市的居民電費負擔4.7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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