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受反對派在立法會策動「無限期拉布」影響,令旨在保障版權持有人的《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至今仍未被提交立法會二讀。約20個版權業及資訊科技界別的團體昨日舉行記者會,敦促政府將草案盡快再次提交到立法會,並要求趕及在本屆會期內通過,合理地保障創作者和版權擁有者的權益。
要求政府提修訂方案
國際創意及科技總會、國際版權保護協會(大中華區)有限公司、國際唱片業協會亞洲區總部、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會)、香港音像聯盟、香港唱片商會、香港影視發展基金有限公司、香港影業協會、香港電影製作發行協會、香港公共專業聯盟、香港互聯網協會、香港互聯網供應商協會、香港資訊科技商會、香港互動市務商會、首選香港創新科技、DotAsia Organisation、香港複印授權協會、香港及國際出版聯盟、香港版權影印授權協會及香港動漫畫聯會昨日舉行記者會,要求特區政府主動提出修訂條文,盡快通過「版權修訂草案」。
他們指,有關修訂條例草案的諮詢及草擬已經歷經6年,其中爭議的焦點是在「戲仿式二次創作」上,但業界認為這並非條例的核心,強調草案的主要建議是因應香港實際需要而作出的,有助版權業界針對真正侵權者,提出有效率的檢控,合理地保障創作者和版權擁有者的權益,並有助澄清互聯網供應商作為中介傳輸業者的責任,並可以獲得免責「安全港」保障,讓網絡平台得以更健康發展。
冀保障真正「戲仿者」
代表續說,特區政府就條例提出的修訂,提供了更清晰的條款,保障真正的「戲仿者」,並認為倘政府能主動提出豁免戲仿的刑事法律責任的修訂條文,則能令用戶進一步釋除疑慮,故期望當局能盡快提出讓版權業界組織、互聯網服務業、互聯網使用者和整體市民等都能夠接受的方案,盡快交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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