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公立醫院醫生向醫管局追討休息日及法定假日工作補償案,高等法院昨指示雙方按法庭裁定的計算方程式,自行為3名被列為「測試個案」的醫生計算賠償額,並裁定醫管局須為是次訴訟繳付70%堂費。3名醫生預料能追討逾250萬元補償。醫管局表示,尊重裁決,透露局方於2006年及2010年分別就高院及終審法院的裁決,向全體逾92%、涉及4,000名合資格醫生作出補償。據悉,兩年涉及約8億元補償,至於其餘8%、約350名醫生拒絕接受補償,或會引用昨日的案例,追討賠償。
梁家騮:仍不夠付訟費
3宗「測試個案」的醫生包括立法會醫學界議員梁家騮及蔡自怡、蘇勇柏,分別向醫管局追討200萬元、100萬元及逾10萬元。梁家騮昨在庭外表示,預料3人分別可獲賠償170萬元、70萬元及12萬元。他本人原本追討200萬元「補水」,如今只獲170萬元,縱然加上利息,仍不足以支付訟費,惟拒絕透露實際數目。他又透露,其餘數十名提出申索的醫生,每人賠償額介乎10萬元至70萬元之間。
醫局成功將房津剔出月薪
高院法官芮安牟批准醫管局於法庭正式頒令後,有30天時間支付賠償金。另外,醫管局代表成功說服法庭,以月薪除以一個月天數計算醫生的日薪,而非採用醫生一方要求以月薪除以一個月工作天數,又成功將房屋津貼及每月3,500元超時工作津貼,剔出月薪之外,估計此兩項協議合共為醫管局節省25%至30%賠償金。另外,法官裁定醫管局須支付70%訟費。據了解,醫管局過去涉及相關訴訟的訟費,已高達逾1,000萬元。
已推措施改善醫生人手緊絀
醫管局回應表示,會詳細研究裁定的原則及判詞,再決定下一步跟進行動。醫管局指出,近年已推出一籃子措施,積極改善醫生人手緊絀和工作壓力的情況;又相信管理層與醫生及其他員工,直接商討有關工作及假日的安排,較訴諸法庭尋求解決分歧更為適當。
公立醫院醫生於2002年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超時工作及假日工作補償,案件轉交高院審理,2006年裁定醫生在休息日及假日工作可獲補償,但超時工作則屬於合約規定,不可申索補償。醫管局當年提出6億元賠償方案,獲92%醫生接受。及後,終審法院於2009年確立公立醫院醫生在休息日及法定假日工作或候召,皆可獲一天補假或「補水」,據悉翌年醫管局作出2億元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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