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新社4日電 據四川省什邡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發布通告稱,為及時平息事態,警方依法對宏達鉬銅項目群體性事件中的27名涉嫌違法犯罪人員予以強制帶離,其中3人被刑事拘留、3人被行政拘留。
通告指出:7月2日至3日,在宏達鉬銅項目群體性事件中,少數群眾採取過激行為,強行衝擊警戒線,推倒市委大門、砸毀櫥窗,向執勤民警和現場工作人員投擲花盆、磚頭、石塊等雜物,造成現場多名民警和機關工作人員受傷,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和機關正常辦公秩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警方對在什邡宏達廣場打砸、推翻警車的 鍾某、李某、劉某等三人予以刑事拘留;對強行衝擊警戒線,向執勤民警投擲花盆、磚頭、石塊等雜物的洪某、周某、鐘某等三人予以行政拘留;其餘21人經批評教育,認清所犯錯誤後,於7月3日23時已全部釋放。
此外,什邡官方3日已對外宣布今後不再建設宏達鉬銅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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