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要求特首梁振英回應其僭建問題的限期已過,由於梁振英沒有任何答覆,故何俊仁提出司法覆核,今日向高等法院呈交選舉呈請文件,等候法庭排期審理。何俊仁指梁振英於參選期間作出失實聲明及非法行為,以不光彩手段打擊對手唐英年,以獲部分選委「轉軚」支持,故要求法庭宣布梁振英當選無效,並禁制梁出任特首。
何俊仁昨在高院外稱,由於律師團草擬法律文件需時,故昨日未能趕及於法庭辦公時間內入稟。他指梁振英在參選前及參選期間,聲稱自己的大宅無僭建,以及買入大宅時部分僭建已存在,再利用對手唐英年有僭建一事打擊唐的誠信,提升自己的勝算,而且事實上有原本支持唐的選委,「轉軚」支持梁或投白票。因此他甘冒輸官司賠上律師費的風險,提出呈請。
何俊仁在長達130多頁的司法覆核及選舉呈請申請書中,指梁就其山頂貝璐道大宅的僭建問題,3度作出失實陳述,構成選舉非法行為,而且違反誠信,不符合《基本法》中規定特首必須廉潔奉公、盡忠職守的資格,故法庭應該宣布梁當選無效,及禁制他出任特首。何俊仁又將梁振英及擔任特首選舉主任的法官潘兆初列為答辯人。
何又質疑《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規定特首選舉呈請必須在宣布選舉結果的7個工作天內提出,屬於違憲,因為大部分選舉違規行為難於短時間被揭發。
此外,身為選委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昨已入稟申請司法覆核,理據大致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