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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去年七一遊行結束後,逾200多名男女涉嫌阻街被捕,當中立法會議員兼「人民力量」成員黃毓民及陳偉業,連同其餘8人涉嫌違反《公安條例》,被控非法集結、協助組織及明知而參與非法集會等7罪,案件昨再提訊。外號「維園阿哥」的任亮憲及另2名被告獲准以簽保守行為了事,即毋須留有案底,但簽保期間不得再次干犯與非法集結相關的條例。
任亮憲麥業成千元簽保
9男1女被告大部分是「人民力量」成員,年齡19歲至65歲,依次為黃毓民、陳偉業、任亮憲、「人民力量」執委林雨陽、「慢咇」陳志全、侍應莫偉傑、元朗區議員麥業成、黃毓民助理周峻翹、民陣副召集人李偉儀及「人民力量」副主席甄燊港。
早前宣布退黨的任亮憲和麥業成,昨連同莫偉傑同意控方案情,獲准以一千元簽保、守行為一年了事;簽保期間任不得干犯《公安條例》第十八條,莫、麥二人則不可干犯《公安條例》第十七A條、普通襲擊及刑事毀壞等刑事罪行。
黃毓民陳偉業未出庭應訊
黃毓民及陳偉業昨出席立法會會議未有出庭應訊,但委派2名秘書代表,並對控方只肯在落實審期後才向辯方提交與案相關的文件表示不滿。署任主任裁判官杜大衛決定押後至本月25日,待立法會會期完結,黃、陳二人能親自出庭決定審期再訊。
控方案情指,「人民力量」原本申請去年七一當日由維園遊行至政府總部,並於晚上8時結束遊行,申請獲警方批准。惟黃毓民及陳偉業等人在「香港人網」位於灣仔家計會的街站演說,呼籲示威者不要跟大隊,留守到最後一同前往禮賓府;又指若未能前往禮賓府,則會坐在皇后大道中馬路上。
當晚近9時,任亮憲率領其他示威者往禮賓府,至上亞厘畢道被警方封鎖線截停。任向警方表示黃毓民可召喚一萬人「救駕」,又指警力不足應付為數眾多的示威者,他們亦可與警方「玩過夜」。眾人終被迫折返灣仔街站,任繼續聲稱有一萬人可推翻香港政府、癱瘓港島交通及要求特首下台。
其後,黃毓民、陳偉業及任亮憲3人再率領一千人前往中環,但中途被警方截停,未能沿花園道上山。至晚上11時許,一眾示威者滯留中銀大廈對出的金鐘道,約20人手挽手築成人鏈與警對峙,部分人戴上面具,在黃、陳等人指揮下嘗試衝破警方封鎖線,其間有記者、示威者及警員跌倒。警方高舉橫額及口頭警告不果後,終噴出21發胡椒噴霧驅趕衝破警方防線的示威者,至翌晨共138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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