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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香港某一仿真槍專賣店內的陳列品。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若溪、實習記者 張兆銘 深圳報道)深圳陳姓男子由於從香港購買較大殺傷力的仿真槍,在深圳通過網路非法販賣,被南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南山區法院近日對此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陳某被處有期徒刑3年。
據了解,2010年12月至2011年4月25日期間,陳某在香港「現代模型公司」購買型號為MP-654K仿真手槍5支、PPK型仿真手槍1支、「競技」型仿真手槍3支。隨後帶回深圳,透過互聯網進行買賣,每支槍獲利數百元人民幣。
仿真手槍屬於刑法調整的槍支範圍。深圳市人民檢察院表示,中國法律規定槍口比動能小於1.8焦耳/平方厘米,大於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數)可認定為仿真槍。部分在香港可自由購買的玩具槍、BB槍等仿製槍支,已超出這一標準,一旦攜帶入境,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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