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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就山頂貝璐道住宅涉嫌多處僭建,行政長官梁振英已計劃下周一到立法會出席特別答問大會時交代事件,但各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就繼續「未審先判」,既提出要引用特權法調查事件,又於昨日立法會大會上要求政府就事件展開刑事調查。發展局局長麥齊光(見圖)強調,目前並無資料顯示,梁振英的山頂住宅於1992年取得入伙紙之前已經建成停車位地下的樓面空間,故屋宇署會繼續循處理一般僭建物的程序,以專業的方法搜集資料,跟進梁振英山頂大宅的僭建個案,不會進行刑事調查。
不會進行刑事調查
就梁振英持有的山頂大宅被發現有多處違例建築工程,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昨日在立法會大會上提出口頭質詢,質疑在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履新前進行的品格審查,曾否審查其持有的物業有否違反與僭建有關的法例,並稱屋宇署應如處理唐英年大宅僭建時,抽取屋內的石屎樣本化驗,以確定有關的部分何時興建,更要求發展局交代會否就是次事件進行刑事調查,否則或會予人「放生梁振英」的印象。
麥齊光在會上回應說,屋宇署正循處理一般僭建物的程序跟進有關個案,強調在一般情況下,屋宇署不會對是否有人違反相關條例進行刑事調查,故在處理涉及高級政府官員及社會知名人士的個案時,當局會按此一貫原則及取態決定所需的跟進行動,即要求業主盡快糾正違規情況,故業主的身份並非是否作出刑事調查的因素。
就品格審查的問題,他表示,在政治委任制下,各主要官員均需要接受深入審查,審查的內容與公務員使用的相同,獲提名擔任主要官員的人選須填報包括個人資料、教育背景、參與的社交活動、工作履歷和家庭成員等資料,並須提名兩位諮詢人,而特首在競選過程中,須向社會交代個人的經歷和背景,故個人的品格、操守、言行和理念等,都受到市民、選舉委員會委員和傳媒的嚴格審視。
民主黨議員李永達會上稱,屋宇署應著力調查梁振英是否屬於「串謀詐騙」罪行,質疑屋宇署是否「百分百排除」梁振英早在取得入伙紙前已經建成停車位地下的樓面空間,並瞞騙屋宇署人士的可能,麥齊光表示,屋宇署當年向有關物業發出「入伙紙」時,已巡視並確認樓宇是按照批准圖則建造的,而屋宇署目前收集到的資料未有顯示該樓面空間在獲得入伙紙前已經建成。
他強調說,屋宇署早前到有關的山頂貝璐道實地現場視察時,部分僭建物已經被拆除,未能即時取得相關資料,但承諾稍後會向立法會補充,並強調屋宇署一直都本著一視同仁態度,盡量以專業的方法從各個方面搜集資料,包括拍照及實地量度,記錄現場各個具體個案,並會繼續留意事態發展,並繼續分析及整理所收集到的資料,以確立應採取的進一步行動。
陳啟宗:事件不涉誠信
就梁振英大宅僭建事件,�痗弦偎峊D席陳啟宗表示,自己到過梁振英大宅很多次,不覺得是僭建,又認為事件不涉及誠信問題,並舉政府架構改組新增幾個職位就受到阻撓為例,指大家不應小題大做,「一個花棚你用來種花,這是否就是僭建呢?這是相當灰色的。當然,若是從政人士要特別小心,這個我是完全同意的。但香港人亦不可以、不應過了火, 否則只會消耗社會的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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